湛江電力有限公司《I期直流動力II段蓄電池組更換及I期直流控制II段蓄電池組更換設備采購》招標文件疑問回復
各潛在投標人:
現(xiàn)就潛在投標人對湛江電力有限公司《I期直流動力II段蓄電池組更換及I期直流控制II段蓄電池組更換設備采購》(招標編號:ZJPT027117)招標文件提出的疑問由招標人作如下回復:
1問:I期直流動力II段蓄電池組更換和I期直流控制II段蓄電池組更換設備采購技術條件書中4.技術要求—4.2國家或行業(yè)標準的基本參數(shù)要求—4.2.1系統(tǒng)概況里要求單體電池均衡充電電壓為2.35-2.40V,而4.3性能要求—4.3.19投標人應提供的數(shù)據(jù)中單體電池均衡充電電壓要求為2.33~2.35V,請明確以哪個值為準。
回復:以4.2.1系統(tǒng)概況里要求單體電池均衡充電電壓為2.35-2.40V為準。
2問:I期直流動力II段蓄電池組更換和I期直流控制II段蓄電池組更換設備采購技術條件書中4.技術要求—4.2國家或行業(yè)標準的基本參數(shù)要求—4.2.1系統(tǒng)概況—4.2.2 I期直流控制II段蓄電池組技術要求—4.2.2.12蓄電池槽、蓋、連接條保護罩應具備阻燃性,阻燃性能應符合GB/T2408-1996中的第8.3.2FH-1(水平級)和第9.3.2FV-0(垂直級)的要求。采用FV0級的阻燃ABS,符合UL 94 V0阻燃認證,并提供CNAS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燃燒試驗報告。GB/T2408-1996此標準以于2009年廢止,由GB/T2408-2008全部代替。此條技術要求是否應以國標GB/T2408-2008代替?
回復:參照技術條件書內(nèi)容:1.總則1.4本技術規(guī)范所使用的標準如與投標方所執(zhí)行的標準發(fā)生矛盾時,按較高標準執(zhí)行;4.技術要求4.1以上所有標準都應是最新版本,如標準間出現(xiàn)矛盾時,則按最高標準執(zhí)行或按雙方商定的標準執(zhí)行。
本澄清作為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,招標文件(含技術條件書)與本澄清有不一致之處,以本澄清為準。
招標代理機構:亞太勤業(yè)工程咨詢有限公司
2024年09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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